第(1/3)页 综合周恒本人及其辩护律师的陈述,除父母外,周恒也有一个亲妹妹; 十几岁时,他便辍学独自在外打工。 周恒从小十分封闭,长期不与家人生活、接触; 也很少打电话联系亲属,家人之前以为他是“性格内向”。 周恒说自己今年五月在沪市一楼顶睡觉时,被路人看见报了警; 警察将其带走后,送至医院做检查,随后便移交给沪市某精神病医院; 他说在精神病院里待着很无聊,每天就是躺着,吃几粒药。 期间,他还曾吞食牙刷柄想换取出去的机会,但都没有成功; 后来没过多久,院方和他母亲取得了联系,随后母亲将他从精神病院带走,他也就中断了治疗。 庭审当天,一位自称周恒父亲的男子出席旁听席; 他双手插兜,眉头紧锁,报完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后,未多说一句。 庭审结束后,周恒父亲迅速离开; 对于受害人家属,他连一句道歉都没有。 关于周恒的行为是否属于“自首”,庭上,代理律师称: 从形式上看,周恒有投案自首的迷惑性,但实质与他犯罪目的是相吻合的; 他的目的在数次笔录里都没有变化,就是想打死人,然后被判死刑。 因此,代理律师主张本案中不应当认定周恒有自首的情节。 “妹妹去世后,我们的生活全乱套了。”提及妹妹,娄青泣不成声。 庭上,家属坚决要求周恒死刑; “至今一个道歉都没有,家属也从未联系过我们。” 被害人娄玥的姐姐娄青坐在代理席上,一度难以控制激动的情绪; 她举着妹妹的照片指向被告人周恒及其家属: “你也有妹妹,你们也有女儿,如果是她被人砸死了,你这种人是不是要把他们全家都杀光?” 面对周恒有意无意地微笑,娄青愤怒地指责: “你还笑,你就是个变态!” 开庭前一个月,正是娄玥28周岁的生日; “我们一家人在只能在墓地上给妹妹过的生日了。” 第(1/3)页